我校音乐学院2017级音乐学(师范)专业学生王启丹(学号:201713174084),因突遭家庭变故,为方便照顾家人,申请由我校转到重庆师范大学音乐表演(声乐)专业学习。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重文理教〔2017〕48号)等文件精神,经所在学院初审,教学部审核,2018年1月23日重庆文理学院2018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同意该生转出我校。
现将该生转学信息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,即2018年1月23日至1月29日。若对该生转学事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校纪检部或教学部电话、书面反映或面谈。
纪检部:023-49891717
教学部:023-49891930
教学部
2018年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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