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
院教〔2018〕102号
关于开展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
课务管理规范清查的通知
各学院:
为实现教学质量监控全覆盖,努力做好教学质量保障工作,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课务管理清查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清理依据
《重庆文理学院课务管理办法》(重文理教[2014]72号)
二、清理内容
1.教学任务
高校教龄1年,不超过1门/学期
高校教龄1-3年,不超过2门/学期
高校教龄3年以上,不超过3门/学期
教师上课不得超过25节/周、6节/天
教学服务部门的各类管理人员白天上课不得超过4节/周
教学执行部门的各类管理人员白天上课不得超过6节/周
2.集中排课
课程周学时大于6学时,不得在1天内排完
课程周学时大于12学时,不得在2天内排完
课程周学时大于18学时,不得在3天内排完
3.排课管理
原则上所开课程均进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排课,以便统一科学规范管理,同时满足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及教学检查等需要。
4.课表信息
系统排课课表里的每条信息数据要求准确,不能出现教师课表与学生课表不一致,上课教师、学生人数、时间、地点与实际执行不一致等现象。
三、时间安排
1.学院自查。各学院根据课务清理内容先行自查并填写汇总表(附件),如有违反规定的须整改。整改完成时间:2018年9月30日。
2.教学督导办抽查。教学督导办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或分散抽查,如发现有违规案例,将在教学督导简报中通报或按教学管理事故处理。
四、材料提交
9月20日前,将汇总表(附件)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部(知津楼D105),电子版发至邮箱:。
特此通知
附件: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排课规范自查情况汇总表
教学部 教学督导办/评估中心
2018年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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